他們沒有血緣關係,卻長得意外相似。

第一次見面是在小學六年級的市長獎頒獎典禮上,雙方的父母進來會場合照時,分別找錯了對象。

少女的父親忙於公務,匆匆趕到時,牽起了少年的手,在額上落下一吻。

少年的母親剛結束一場會議,來到現場時,輕拍了拍少女的背以示肯定。

他們同時困惑地回頭,在眾多小學生中和對方對上視線,發現彼此連皺著眉毛的角度都一模一樣。彼此的父母這才驚覺認錯了人。

兩人的背景相似得不可思議,少女的母親病逝、少年的父親車禍身亡。他們的父母一見鍾情,在孩子上國中的那年談妥婚期。

他們上了同一所國中,隨著年紀增長,兩人的外觀氣質越發雌雄莫辨,在男女之間都吃得很開。

國三畢業那年暑假,少年進了男生的第一志願,少女進了女生的第一志願。同年年底,他們分別和相同性別的人交往。

結果他們在對方的房裡,發現彼此的男女朋友,都曾經和對方發生過關係的證據。因為那相似的臉孔和個性,愛的定義出現分歧。

相框砸在牆上碎裂、鬧鐘摔到地上解體,雙方大打出手,再也無法原諒彼此。

兩人現在有了法律上的血緣關係,卻漸行漸遠。高中畢業後,他們各自選了位於南部和北部的學校。

父母離異的餞別餐聚上,他們再度相逢。少年剪掉了可以紮成短馬尾的頭髮,少女留長了原本刻意和少年交換身份用的短髮。

「原來我們一點都不像啊。」

「妳錯了,其實我們很像。就是因為太像了……相似的物體不可能存在兩個。像磁鐵一樣,同極相斥。」

「相似造成相斥,我們現在不像了,還會再相斥嗎?」

少女拿出當年砸爛的相框,上頭滿是膠帶痕跡,中間的照片是兩人在市長獎頒獎典禮上的合照。少年也一直將那被摔壞的鬧鐘放在床頭——這是彼此第一次生日時送的禮物。

他笑著開口,「反正現在他們也離婚了,要不要交往看看?」


《END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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